6月7日,云南省蒙自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确立了蒙自购置社会抢险救援器材的三种方式,实现政府、企业、安全部门三级投入的创新模式。会上,分管安全的毛成伟副县长,首批划拨10万元给县安全监督管理局购买对讲机、指挥服、救生气垫等器材,消防大队负责保管。
随着蒙自县政治、经济、文化产业的发展,安全环境、安全形势逐渐引起了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加大社会抢险救援力量的组织、指挥和发挥器材装备资源的优势,确保“大安全”。蒙自县抢险救援器材装备购置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政府直接投资。每年政府安排(安监、消防、交警)一定的器材装备预算资金。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抢险救援器材。
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筹资购买,社会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个人防护、通讯、照明等装备,所购器材由消防大队保管、使用及维护,县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调用。
三、由安监部门督促化工、易燃、易爆、有毒等企业自筹资金购置一定的防毒面具、储备一定的泡沫、干粉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偿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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