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批转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针对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将在全省范围内拉开帷幕。
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六部局《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高度重视,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总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全省成立了以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为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宋传明、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陈兴发为副组长,省建设厅、商务厅、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公安消防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与此同时,省消防总队积极协调省建设厅、商务厅、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等厅局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以六部门联合的形式向青海省人民政府申请批转各地执行。此次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实施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161”工程实施以来消防总队做出的大量工作得到政府的认可。
《方案》要求,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督促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业的停业。三、完善消防监督长效机制,深化和巩固检查成果,将专项治理工作同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四、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赢得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大力协助。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