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和工商局四部门于6月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其中,公布了2005年北京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存在的共计242项事故隐患,包括12项市级重大事故隐患。
地铁复八线、13号线和八通线因存在消防隐患,在名单上被列为市级重大隐患。
这份文件中介绍,地铁复八线、13号线和八通线这三条线路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均存在不同程度隐患。复八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重大设备故障,经常误报,不能正常工作。该线路西单、天安门东、天安门西、王府井等9个站点供电高压室、低压变电室、通讯信号设备机房关键部位(数量)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有的机房未设防火门,或有门但关闭不严,直接影响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效果;13号线东直门站,八通线高碑店站至土桥站、土桥车辆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运营以来一直未开启。
同时,这3条线路的消防供水设施不完备,或缺乏有效检查、维护和保养。
据介绍,目前,市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分别开会,初步研究了整改单位的责任和整改的时限。
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将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所有的事故隐患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并对隐患整改实行跟踪督查制度,严防死守,防止隐患引发成为事故。对于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隐患责任单位,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直至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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