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山东潍坊市政府积极协调市政消火栓建设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6-06 08:19 出处:山东潍坊公安消防支队 编辑:@iCMS
今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政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把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档次,建设文明和谐城市的重要内容,并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督察范围,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至此,潍坊

今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政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把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档次,建设文明和谐城市的重要内容,并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督察范围,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至此,潍坊市的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损坏查处等工作责任全部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再欠“新账”,尽快补齐“旧账”。为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公共消火栓在设计、建设、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损坏查处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山东省潍坊市政府根据《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门下发通知,批转市公安局、建设局、规划局、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消火栓建设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责任,搞好协调配合。(一)市政消火栓新建: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市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工程进行论证立项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消防部门参加,使消火栓与道路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一步到位。设计部门负责设计的城市道路工程,市政府不再单独下达消火栓建设计划,由设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和城市消防规划同步设计,报道路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财政预算,交市自来水公司施工。安装中确需变更原设计的必须经消防部门和设计部门同意。对市区和建成区以外沿道路铺设的市政给水管网,要按照国家标准预留消火栓接口。道路竣工前,建设主管部门要到消防部门办理消火栓建设验收手续,由消防部门会同市政管理部门、道路施工单位进行验收。今年新开工的道路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要求设置公共消火栓,不能再欠新账。(二)城市消火栓补建:为解决城市消火栓数量不足,潍坊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尽快解决”的要求,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消火栓补建计划,由市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用三年的时间全部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问题。


二是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损坏查处。根据责任分工,市政消火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有自来水公司负责,所需经费由市政部门列财政预算。消防部门每半年对公共消火栓进行一次普查,列出需维护保养的消火栓明细表,经自来水公司维护保养后由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备案。对埋压、圈占、损坏市政消火栓的违法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有直接的责任和义务,并及时移交消防部门依法查处,限期恢复原状。财政部门负责召集消防部门和自来水公司对公共消火栓及大型管件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各部门之间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是政府督导,确保消火栓建设进度和质量。今后,潍坊市政府每半年对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消火栓建设工作进度和建设安装质量情况进行通报,以督促落实工作。把公共消火栓建设纳入城市整体建设重要内容,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部门联动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


0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