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怎么强调都不过分。”6月1日,李容根副省长在全省消防联席会议上要求,省直各部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商场、市场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联席会议决定,从6月份开始,各级政府将用100天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商场、市场、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整改刻不容缓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现有商场市场2266家,其中大型商场市场1410家,地下商场市场145家。由于不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薄弱、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等原因,商场市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从今年1-5月份的全省共发生火灾6644起,死亡132人,受伤98人,直接财产损失2599万元,四项数字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死人、伤人数和损失分别下降5.6%、1.5%、31.9%和12%.火灾情况看,商场市场发生火灾61起,死8人,伤4人,损失255.4万元。火灾起数和人员伤亡所占比重较小,但由于商场、超市一般营业面积大,电器设备多,可燃商品集中,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疏散和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去年2月10日,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柯围瓦窑村新兴综合市场一家电器维修店因液化石油气泄漏遇火源燃烧蔓延成灾,一家五口被烧死。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各类商场、市场共发生火灾843起,死亡169人,伤139人,直接财产损失4304.6万元。
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市场纳入整改范围去年,全省部署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各市、县(区)政府共挂牌督办315个重大火灾隐患,目前,全省目前仍有209个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今年,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局的通知要求,拟从6月至9月开展为期100天的商场市场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
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违章搭建的商场、市场;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等。
“四要四不要”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流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登记的出租屋有340多万间,暂住人口1100万多人。外来人员和出租屋数量急剧增长,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今年1-4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6007起,死亡123人,受伤91人,直接财产损失2395万元,其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就发生死人火灾28起、死52人、伤30人,分别占死人火灾总数的33%、42%和79%。“三小”场所和出租屋频繁死人,一方面反映了当前这类场所防火安全条件差、业主和暂住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用火用电,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等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受现有的监督体制和警力装备制约,缺乏对“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有效的日常消防监督,“无人管、管不到”的现象比较突出。
为加强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省消防联席会议首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省消防总队明确要求,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要以“四要四不要”为主要内容,“四要”:出租屋管理单位要与出租人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楼层、窗户和阳台的金属栅栏处要设置逃生出口,出租屋要配置灭火器,超过6层的出租屋要设置室内消火栓或防火卷盘;“四不要”:不要销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要乱接乱拉电线和电器设备,不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集体员工宿舍设置3层(含3层)以上床位。
“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是关键”
去年,广东省消防总队和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部分地级市的城乡居民和学生开展了国民消防安全素质随机调查。调查表明,不少居民、大多数的学生缺乏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不关注商场超市、娱乐旅游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情况。
“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是最大的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是关键。”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消防联席会议上,李容根副省长还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各单位通过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李容根副省长指出,全省各地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社会的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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