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赢享中国·慧聪网消防行业品牌盛会投票进行中5月20日,从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2009年以来长春市的消防部队共扑救火灾4万余起,参与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8000余次,疏散被困群众1.5万人,抢救财产价值13亿元。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长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当面交流、座谈探讨等方式,对长江路步行街和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进行了检查。
据了解,自2009年新《消防法》修订实施以来,长春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6年间全市投入消防业务经费9.52亿元,其中市本级4.36亿,各县市区5.16亿,年均增幅达到14%。
2009年以来,长春市共投入3.52亿元,先后购置4台50吨供水车、5台整车进口主战消防车、101米登高平台消防车、68米登高车、涡喷消防车、动中通信指挥车、移动模块拖车、蒸汽解冻工具车、泡沫输转车、移动供气车、大功率排烟消防车等高精尖消防车辆和挖掘机、装载机、100吨越野吊车等大型救援车辆。执勤车辆由6年前的119台,增加到213台,增幅达79%,对老旧器材装备进行升级换代,先后购置各类器材装备4.9万件(套),器材装备由6年前的12万件(套),增加到17万件(套),增幅达41%。
新《消防法》修订实施以来,长春市共投入资金3.13亿元新建消防站营房19座,改、扩建消防营房25座。与此同时,长春市新增市政消防水鹤120部,市政消火栓7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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