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将近期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的16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列入2005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对象。
这16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别是:南宁市新和平商场消防安全隐患、柳州市龙城大厦消防安全隐患、防城港市上思广西昌菱糖厂消防安全隐患、桂林市荔浦县国道323线902KM至905KM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广西红日化工股份公司安全隐患、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和溯社乡小煤窑非法小煤窑安全隐患、北海市涠洲南湾码头安全隐患、南丹大厂矿区铜坑火区及铜坑矿井采空区安全隐患、玉林市中药材市场安全隐患、平南东平水库无证渡船非法载客运输安全隐患、田阳县百峰乡和那坡镇小煤窑非法开采安全隐患、贺州市商贸城消防安全隐患、浦北县福兴烟花厂等安全隐患。
《通知》对每一项隐患,均分别列出了隐患情况、隐患整改要求、隐患整改期限、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隐患整改监管责任单位、隐患整改监管责任单位负责人、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负责人。
《通知》要求,对2004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对象,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柳州东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邕农副产品交易场、河池市环江北山矿区四号采空区、南宁吴圩机场附近放飞气球等自治区重点监控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按原定的整改方案和要求及验收程序尽快予以完成。自治区政府要求,凡在整改前或正在整改中的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关部门要坚决责令业主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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