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易燃易爆场所进入火灾多发期。为认真吸取近期几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近日,厦门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此次整治共分自查自纠、集中检查依法处理、督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厦门市按照“严格监督、依法查处、从严治理”的原则,在整治过程中采取五项严厉措施,强力整治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液化气储罐站、液化气充装换瓶站(点)等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三是对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和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的单位一律予以停业,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取缔;停业或取缔后又私自营业的,对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给予拘留。
四是易燃易爆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动用明火或违反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规定的违章行为要责令当场改正,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拘留。
五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存在“三合一”情况的,责令当场改正,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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