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沈阳市政府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副市长刘和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责任状确定了2005年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目标,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的重大火灾事故,要依法、依事、依责追究相关领导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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