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随着人流物流量的增大,各种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近日,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把“五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严密警戒,严密防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1至3月份,福建省共发生火灾2284起,死亡36人,受伤18人,直接财产损失176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了1.2%、33.3%和24.7%,但死亡人数上升5.9%。《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五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特点,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娱乐休闲、购物旅游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特别是要加大力度督促整改一批历史遗留的老大难火灾隐患单位。针对“五一”期间举办的晚会、歌会等庆典、促销活动,《通知》强调,各级消防部门要提前介入、坚持标准、严格审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加强检查,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还指出,各级消防部门要针对当前火灾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从思想、装备、训练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古建筑、旅游景点以及节日期间举办庆祝、集会活动的场所,要制定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认真开展实地演练,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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