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014年第十一届上海国际消防保安技术设备展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云南昭通大关县翠华镇星星电器经营部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装修材料进行装修,被大关大队依法对处以3000元罚款,督促其改正。
执法人员对违法现场进行检查
违法现场
11月24日上午,当执法人员对大关县翠华镇星星电器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翠华镇顺城北路5号电器经营部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当执法人员询问为何不进行材料检验时,该场所负责人一脸茫然,对消防法律法规亦是一无所知,执法人员耐心向该场所负责人解释消防法律法规,指出装修施工的材料需要检验合格后方可装修。针对该电器经营部存在的问题,大队及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电器经营部负责人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立案调查。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大关县翠华镇星星电器经营部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在处罚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向该电器经营部负责人讲解《云南省消防条例》及《消防法》,把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火灾隐患向该负责人讲明、讲透,使其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
目前,该电器经营部负责人已依法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今后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出现隐患及时整改,绝不存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经营两不误。此次处罚,进一步增强了电器经营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给其他单位敲响了警钟,有力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和对火灾隐患存有侥幸心理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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