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公安部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汇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立即进行了贯彻部署,迅速开展了春季防火工作战役。
迅速行动 认真组织贯彻部署
公安部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立即行动,迅速组织贯彻部署。一是及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新疆、广东、浙江、四川、宁夏、江苏、山西、海南、湖南、河北、甘肃、西藏、山东、安徽、福建、贵州、湖北、河南、江西、辽宁、陕西等25个省、市、区公安厅、局在公安部会议之后紧接着召开全省(市、区)春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安厅、局和林业厅、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天津、辽宁、广西、重庆、湖南、河北、广东、安徽、宁夏、西藏、贵州、湖北、新疆、江西、上海等15个省、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在听取公安机关工作情况汇报后,分别作出批示或指示,要求按照公安部会议精神,采取坚决措施,抓好春季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黑龙江、吉林、山东、内蒙古等省、区政府在已召开春季防火工作会议作出部署的基础上,又及时研究了春季防火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新的跟进措施。北京、山西、福建、江苏、河南、云南、宁夏、浙江、四川、重庆、青海、海南等12个省、市、区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或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三是及时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黑龙江、重庆、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宁夏、天津等地公安机关及时向政府领导提供了春季火灾形势、规律、特点和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具体措施,为各级领导制定工作决策、指导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充分发挥了参谋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春季防火工作的开展。
安全检查与专项治理并举,着力推进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为了扎扎实实地抓好春季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努力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采取了抓重点、抓关键、抓根本的工作方法,推进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是突出重点,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省、市、县公安、林业、旅游、文化、工商、教育、建设、卫生、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一方面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油库、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突出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另一方面,以高火险区、重点火险区和旅游点、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关键部位为重点,强化对进山作业、垦荒、放牧以及外来流动等人员的检查和控制,严格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在开展检查中,各地都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依法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据统计,截止4月10日,全国共组成检查组17650个,检查单位12万多个,发现火灾隐患83412处,及时整改56913处,限期整改26912处。二是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海南、四川、陕西等地针对"五一"黄金周来临,以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集中对旅游景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福建、广东等地针对私营、外资企业和"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火灾多发的情况,开展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完善防火条件、提高职工素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遏制火灾上升趋势。北京、天津、内蒙古等地把大型商场、"六小企业"和电力行业作为重点,专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均收到了初步成效。三是严格执法,努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地在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中,按照公安部会议提出的"三个必须、三个决不"的要求,严格依法督促整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盯住不放,严格落实立销案制度。据对黑龙江、内蒙古、浙江、福建、湖南、青海、宁夏等7个省、区统计,从去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来,政府对100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已有126家重大火隐患单位经过认真整改已经摘牌,还有88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正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整改。青海省政府挂牌的9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有8家停业整改,其余90家采取行政主管部门与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等措施,落实了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人。黑龙江政府挂牌的18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有14家整改摘牌,其他173家正在督促整改。
广泛深入地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为了动员和调动社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好春季防火工作这场战役,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发动社会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大造声势,扩大影响。各地通过电视、电台、互联网,以及报刊、杂志,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山东、江苏等地一些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春季防火工作中。山西、内蒙古等地一些主流媒体发布春季防火公告,要求社会各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广西、云南、湖北等地在省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暴光,跟踪报道。新疆、西藏等地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消防知识和春季防火专题节目,深受社会关注。二是积极推进"四进"活动。在春季防火工作中,各地还结合"四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广西、江苏等地在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把消防教材纳入中小学生教学内容,形成"教育一人,影响全家,推动社会"的良好效果。黑龙江省政府印制了10万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张贴到每个乡镇、村屯和全省18000余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湖北、海南、浙江、江苏等地公安派出所积极推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村民委员会向辖区居民、村民发放了《居民防火守则》和《村民防火公约》,提醒居民、村民注意防火。江西、云南、山东、辽宁、河北等地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对提高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为了推进单位防火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地普遍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了培训,增强了他们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感。上海、四川、新疆等地举办了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还对文物景点、清真寺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了培训。重庆组织公众聚集场所负责人实地参观火灾现场,增强了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均收到较好效果。
加强与森林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认真做好灭火救援等项工作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贯彻"家火山火一起防、合力灭"的指导思想,加强与森林公安和有关部门的协同作战。一是强化执勤备战。天津、辽宁、浙江、福建等地根据春季火灾特点,结合大练兵工作,加强对辖区及重点单位的"六熟悉",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加强了灭火演练。重庆、山东、湖南等总队派出督查组,深入执勤中队检查装备和执勤备战情况,以确保执勤备战工作到位。二是建立了协作机制。北京、黑龙江、辽宁、内蒙古等地公安消防部门与林业公安、森警、气象等部门召开了协调会,在火险预报、火情动态等方面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吉林、云南等地公安消防部门与森林公安、林业消防、林业派出所建立了例会定期通报情况制度,加强了相互间的协调合作。三是建立了应援机制。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普遍制定了灭火应援救助预案,并与林业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合灭火演练。内蒙古公安消防、林业消防联合召开草原火灾战例研讨会,进一步完善了草原火灾应援灭火预案。黑龙江省公安消防部门将全省划分为3个增援作战区,将580名指战员、90辆消防车,编成3个扑火预备队、8个增援预备队和1个增援机动队,明确了组织指挥机构、力量调动程序、通信联络方式及后勤保障措施。新疆公安消防部队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季节特点,制定灭火救援协同预案,与林业部门对大型木料厂库、堆场组织开展了实战演练,并参与了多起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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