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014年第十一届上海国际消防保安技术设备展
11月17日上午,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消防部门依法对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额敏县建利塑料制品厂予以临时查封。
当日,消防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额敏县郊区乡清泉村的额敏县建利塑料制品厂内墙面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违反了《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势必产生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依法在供电开关处张贴了封条。同时要求单位负责人严格遵守查封规定,在查封期间不得擅自撤封、私自施工。
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引导,建利塑料制品厂主要负责人深刻意识到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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