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拨款1356万元,专门用于购置消防车辆,全力打造“平安宁夏”。
今年春节期间,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带领自治区四套班子慰问公安消防总队官兵时,针对消防总队装备落后的实际情况,在听取消防总队和自治区有关领导的意见后,陈书记拍板决定:为宁夏至今尚未有消防车辆的隆德、泾源、海源、盐池、彭阳、红寺堡等6个国家级贫困市县各配备一辆消防车,并责成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切实担起责任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消防车辆购置,切实解决宁夏消防装备落后的现状。
春节过后,宁夏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立即召开会议,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抓紧落实消防车辆购置款项及时到位。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先期用于购置7辆消防车的300万资金于3月1日进行了招标竞购。随后,用于自治区消防特勤大队建设的200万资金于4月13日到位。为了完全落实陈建国书记春节慰问期间关于为全区消防部队配置18辆消防车的指示精神,4月13日,未到位的1356万元资金全部得到了落实,所有配置的车辆将于近期全部装备到各县区部队服役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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