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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开展民用燃气消防安全整治活动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4-14 15:12 出处:扬州市消防支队 编辑:@iCMS
为切实做好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江都市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4日开始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下发了《全市民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江都市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4日开始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下发了《全市民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站点。二是对未经建设、消防部门同意擅自设置的液化气站及供应点,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是按照建设部51号令和江苏省政府19号令,对全市各燃气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气和流动经营户,并与规范的换气点签定安全责任书。


同时,市政府在《方案》中,对整治活动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明确了检查整治的任务和要求:一是在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时,是否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二是否真正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或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四是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各种防火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符合要求;五是防火水源、抢险物资是否充足;六是经营、储存设施和场所、运输工具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是否严密完善,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七是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合格;八是是否建立、健全义务、专职消防组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抢险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等。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江都市成立了民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协调整治工作,市安委会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丁传义为领导小组组长,建设局副局长杨国顺、安监局副局长黄逸中、工商局副局长吕祥年、质监局副局长李继生、消防大队大队长田德兵为副组长,安监、监察、工商、城建、交通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并明确检查整治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分头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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