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官兵参与灭火救援的人身安全,提高官兵受意外伤害后的医疗生活保障,日前,福建三明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经过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的积极协调,为全体官兵投保了一份最高保险给付金100%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经济飞速发展,生产用火用电成倍增加,各种化工、有毒、有害物质火灾时有发生,高层建筑火灾呈上升趋势,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十分艰巨,消防官兵作为灭火救援的主力军,在处置重特大火灾和灾害事故时难免会出现压伤、烧伤、烫伤、中毒和死亡等意外伤害。三明公安消防支队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全省消防部队官兵参与灾害事故救援人员伤亡的教训,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安全,保障生活”的原则,一方面通过积极努力,多渠道争取专项装备经费,完善官兵个人防护装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官兵人身安全保险体系,为官兵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把官兵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纳入每年的消防财政预算。今年初,三明公安消防支队筹措专项经费400多万元,用于购买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支队还通过与厂方交涉,为337套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投保了每套25万元、有效期2年的意外伤害保险;今年,沙县、将乐、宁化等县的财政部门,先后将消防官兵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纳入每年消防财政预算;日前,支队后勤处又通过多方努力,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下浮30%的保险费,签订了保险经费为21.8万元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官兵可以享受最高保险给付金为100%的保险受益。此举提高了全市消防官兵参与灭火救援意外伤害的医疗生活保障能力,缓解了因此造成的家庭﹑部队和地方财政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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