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新疆人民会堂维修改造工程的资金投入问题进行研究,决定拨款634万元,用于对该会堂消防问题的彻底整改。
新疆人民会堂于1984年新建,为自治区30年大庆项目,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3米。1985年投入使用,为自治区30年大庆项目。由于当时施工时间紧,消防设施没有完善即投入使用。工程建设时,施工图纸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工程竣工后也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存在较多的火灾隐患。在使用过程中,虽然几经整改,但仍然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2005年,新疆人民会堂将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后的人民会堂将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的重要举办场所。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建审处在对原建设初期设计图纸及2001年、2005年消防改造图纸进行了全面对比审查后,组织会堂相关人员和设计院人员多次召开会议,反复到现场查看之后,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同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同时针对个别超标准和难以解决的问题于4月1日由新疆科协咨询服务中心消防技术咨询部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论证。通过论证,就包括建筑防火分区划分、消防设施以及装修等方面在内的7个问题形成了专家意见,同时针对个别老式消防设施设备不适用的问题引进了新型消防产品。该会堂隐存的、久拖未决的火灾隐患此次必将得以彻底解决,为此重要场所的正常、安全使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证。
当前,正值春季防火工作开展之中,且此阶段各项工程建设纷纷上马,新疆公安消防总队严格贯彻落实“4.4”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加大对建筑工程的审核、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彻底把好“源头关”,为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的举行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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