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出《关于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时间从2005年4月10日至2005年5月31日。据了解,此次监督抽查范围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容易发生伤亡火灾的小商铺、小娱乐场所、小作坊、小企业等非消防重点单位;“三合一”厂房。
监督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的消防组织、消防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消防知识应知应会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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