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坚决铲除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造成的火灾隐患,配合全省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近日,黑龙江公安消防总队下发通知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次整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动。力争通过强化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消防产品市场,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在黑龙江全省消防监督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依然大量存在,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要表现为:一是无证非法生产、维修和销售消防产品;二是部分合法企业为谋取经济利益,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擅自扩大生产、维修范围;四是省外企业以次充好,非法经营销售,扰乱了正常市场竞争秩序。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建筑消防设施防火灭火功能,造成新的火灾隐患,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为此,3月29日,黑龙江省消防总队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消防监督部门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集中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大的产品,如灭火器、防火涂料、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泵结合器、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等。检查要注重实效,坚持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措施得当,做到标本兼治。
两次整治行动时间分别于5月和9月上旬开始。整治工作检查的范围为全省消防产品经销单位,涉及的重点产品为灭火器、防火涂料、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枪、消防水泵结合器、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产品。各地市将对本地区消防产品经销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除查看经销单位经销的消防产品是否有合法手续,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还要现场查看产品外观以及基本性能,并对手提式BC灭火器、手提式ABC灭火器、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箱、消防水枪、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通知》规定对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将做如下处理:一是由企业支取检测费用。二是将检测结果通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44条进行处罚。四是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外省企业将禁止其在黑龙江省销售,如重新销售,须由省公安厅消防局对其产品封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销售。五是此项工作结束后将集中整治行动结果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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