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消防品牌盛会30强提交资料,专家用户评审进行时
7月29日,廊坊消防大城大队在对大城县长城加油站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大队依法对该加油站责令“三停”并处罚款15000元。
该加油站位于大城县流源庄道口,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共6个加油机,员工8人。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站区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有四名外地员工在营业厅内部西侧的宿舍里长期居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单位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按照《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经集体研究决定给予该加油站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处罚。同时,要求单位负责人立即组织对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待整改合格后再重新营业。
目前,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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