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0日召开的西安市消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西安市消防安全工作存在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薄弱、违章建筑严重制约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难等3个方面的隐患。
■“五小”单位失控漏管
小商店、小餐馆、小仓库、小工厂、小作坊等小单位消防安全存在失控漏管的现象。据统计,在2004年我市总共发生的2648起火灾中,“五小”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占到了22%,成为火灾发生的重点单位。同时,我市一些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出现“真空”状况,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较多,缺乏必要的消防经费,使得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制度难以落实。
■违规建设不重消防
城中村建设过程中,出现大量违法建筑,而且这些违法建筑大多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在建设时就没有考虑在内。同时,部分区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高陵县泾河工业开发区、蓝田县工业园区、长安区郭杜工业园等园区均缺乏整体消防规划,而一些入区单位未报经消防审核就进行建设,未报经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导致了“先天不足”的状况。
■火灾隐患整改困难
据了解,西安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相比相对滞后,存在一些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消防站少、消火栓不足,疏散通道、防火分区、防排烟等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消防通信、消防车辆装备不适应灭火需要等突出问题,安全隐患整改难度较大。
在29日举行的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副市长信长星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消防工作安全责任书。信长星要求,要认真抓好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整改并限期完成,限期内不完成整改的,要从严查处,坚决取缔,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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