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7日上午,蓬溪县规划委员会在县自来水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县城城市消防规划进行评审,并一致投票通过。
2004年3月,由政府出资、消防大队委托遂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县城消防规划,于2004年12月设计完成,县规划委员会专家组于2005年2月23日进行了初审,在初审会上,专家组成员对消防规划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3月17日,县规划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修订后的消防规划进行正式评审。会上,评审专家发表了意见,并一致通过了县城消防规划设计。
县委书记李孝富、县长王正平、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文俊、防火处长贾杰洪等领导参加了评审会议。李孝富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城建、水、电、气、通讯等职能部门在城市建设中各尽其责,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同步建设。并强调:消防安全无小事,其它可以减,消防设施不能减;其它可以缓,消防基础建设不能缓;其它可以“打折”,消防安全不能“打折”。会后,李支队长到消防大队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大队要按照《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管理规定》抓紧落实,及时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县人大备案。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消防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积极向县公安局领导汇报,争取县人大对消防规划实施的视察监督。
说了几年、盼了几年的县城消防规划终于出台,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制度保障,这必将对蓬溪县城今后的发展起到大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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