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乐山市中区公安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市中区张公桥情缘录像厅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大队接到市长热线转交的群众投诉“情缘录像厅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后,结合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时刻以群众利益为行动指针,大队干警立即出动,对该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1、场所面积近300m2,仅有4kgABC灭火器3具;2、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大量私拉乱接现象;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的安全疏散标志缺少,无任何消防应急照明;4、消火栓系统缺水枪、水带、接口,无法运行。同时,场所还存在营业期间擅自将安全出口上锁的问题。
消防监督人员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立即责令业主将上锁的安全出口打开,同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记载,予以当场罚款50元的处罚。对查出的隐患,立即填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业主在3月17日前将存在的隐患整改完毕,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
目前,该场所正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有望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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