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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难 消防局7年搬不动两油库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3-18 15:20 出处:南国都市报 编辑:@iCMS
早在7年前,海口市消防部门在消防检查中就发现,海口有两家油库因库址不符合城市消防规划要求,存在严重的火灾危险性,遂向市政府提出了关闭两油库的意见。然而几年来两油库的关闭期限一拖再拖。时至今日,两家油库仍

早在7年前,海口市消防部门在消防检查中就发现,海口有两家油库因库址不符合城市消防规划要求,存在严重的火灾危险性,遂向市政府提出了关闭两油库的意见。然而几年来两油库的关闭期限一拖再拖。时至今日,两家油库仍在原地点照常营业。这两颗城市“隐形炸弹”,为何迟迟不能清除?


油库与学校相邻险!


1998年5月,海口市消防局在对海南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分公司油库(原凯维斯油库)和海南国业能源有限公司秀英油库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这两家油库库址均不符合《海口市城市消防规划》,并违反了《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消防法》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贮存场所应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而罗顿油库位于秀英区金滩路的中段,油罐区设置在山坡上,山坡下就有学校、部队营区、军事设施及南洋船务公司油库装卸区、办公楼、宿舍楼。国业能源油库则位于秀英高架桥西侧,靠近路边,周围也有不少居民住宅和楼房。并且罗顿油库与南洋船务公司油库装卸区的间距只有35米,与部队营区只有15米,违反了《石油库设计规范》中的“三级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80米”的规定。

同时由于两家油库装卸油品码头均与部队军用码头同在一个码头,且几家输油管线重叠在一起,违反了《石油库设计规范》关于“海港装卸油品应设立独立的装卸码头和作业区”的规定,以及“输油管线应在管架或管墩上敷设”的规定,存在严重的火灾危险性。

关闭期限一拖再拖

针对检查到的火灾隐患问题,海口市消防局当即下达了《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向海口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1998年9月,海口市政府组织专家对两油库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了论证,确认两油库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提出了“为了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必须关闭该油库”的意见。当年11月和12月,市消防局在海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分别举行了责令两油库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并在会后向市政府提交了责令两油库限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请示。市政府随后做出批复,同意责令两油库必须在2000年1月1日前进行停业整改。

但该整改期限到期后,消防局发现两油库并未关闭整改,仍在营业。2000年3月12日,经海口市政府审核同意,消防局又对两油库发出了整改批复,确定两油库必须分别在2003年1月3日和2003年2月1日无条件关闭。据海口市消防局有关人士介绍,将关闭期限延长,是因为当时市政府主管的某领导作了批示,考虑到这两家油库的一些实际问题,允许其边整改边营业。

然而3年过后,整改期限又一次到期,两油库却依然原地不动,并未按规定关闭整改。2003年3月25日,消防局再次向两油库发出了责令关闭油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油库于当年4月30日前关闭。

关闭最后改为搬迁

消防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两油库还是没有关闭。过后海口市政府开了一个会,决定搬迁两油库,并确定搬迁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2003年8月,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了批示,认为把两油库都搬到澄迈马村港比较合适。

2004年4月,海口市规划局分别向两油库发出了抓紧搬迁选址的函,初步确定两油库均搬至马村港中石化海南油气公司码头东南边。海口市政府还牵头组织了两油库及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前往澄迈马村开发区,协商规划用地事宜。2005年1月13日,两家油库均被列为海口市重大火灾隐患的黄牌单位。据海口市消防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两油库的搬迁地问题已经解决,现在两油库面临的是筹措搬迁资金的问题。

3月10日上午,省政府考评2003—2004年度海口消防工作目标检查组在检查这两家油库时表示,按照公安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今年内凡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年底前都必须整改完毕,否则一律停业。为此,消防部门建议海口市政府应尽快采取措施,落实两个油库的搬迁问题。

7年前就查出这两座油库有严重火灾隐患,且亮了黄牌,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关闭,然而,直到现在,这两座危险油库不但没有关闭,而且还在正常营业。消防局竟拿两个违章油库没有办法,乍听起来像一个笑话,然而,这样的事情偏偏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个情况与其说让人感到气愤,还不如说令人悲哀——执法环境的悲哀!


如果这样的情况多了,海口市消防局还怎么执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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