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起,郑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15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公安、工商、文化、消防、卫生、教育、商务等部门齐抓共管,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据了解,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商住楼、商尝市尝宾馆、饭店、医院的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录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城乡接合部、都市村庄内设置的加工厂、仓库等。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对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项登记,澄清底数,并区分不同情况,依法采取处理措施。
在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对应当场改正的违法行为,要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对在2004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遗留的火灾隐患,要抓紧时间督促整改,凡存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存在有重大火灾隐患的,要采取坚决措施,该停的停,该改变使用性质的改变使用性质。
郑州市政府特别要求,要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各单位的法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管理。凡因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而导致辖区内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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