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5日开始,西宁市各级消防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对未经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或经消防审核、验收不合格及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的严重违法行为予以全面清理整顿,以进一步改善西宁市消防安全环境。
据悉,此次检查的单位、场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汽车客运车站、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院、档案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建筑、场所。
检查中,消防监督机构将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特别是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违法使用、开业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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