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加价卖车是车市井喷发展的一个缩影,这种现象反映了在汽车生产和销售上,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仍居于强势地位。而已经颁布的汽车召回制度所能解决的也只是通病,汽车消费中个案的公平解决要依靠谁呢?在“3·15”临近之际,出台汽车三包法是消费者最为迫切的呼声。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汽车投诉依然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投诉量比上年上升了31.6%,位居商品类投诉增幅的第二位,以下问题比较突出:
质量问题比例大
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占到70.5%,比2003年上升了32.9%。投诉内容包括发动机有异响、大梁断裂、油管漏油、刹车跑偏、离合器不分离、车门车窗裂缝漏水等。
安全隐患较突出
2004年以安全问题为由投诉的比例上升了66.4%。主要是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开关失灵、车身变形、车身易震动、正常行驶途中突然熄火、上坡途中突然停车、水温高、油管爆裂等,严重的甚至出现自燃、爆炸、方向盘失灵等事故。
维修质量没保障
有的送修车经多次修理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一些经营者以汽车没有“三包”为借口,对消费者的退换要求一概拒绝或故意拖延;一些修理者使用伪劣汽车配件、偷换好的零配件,导致越修问题越多;有些修理者打着名牌汽车厂家定点维修的招牌招揽生意。
检测难题困扰人
目前我国独立于汽车生产企业之外的检测检验机构数量少、送检费用高。即使国家认可的检测鉴定机构作出对汽车某个部件不合格的结论,经销商也只是承担修理义务,甚至经过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新车也很难得到退换。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