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哈市高层居民住宅比例不断上升。根据国家建设部制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层以下或楼高低于24米都称作多层住宅,超过这一高度为高层住宅,而超高层住宅,一般应达到25层以上。据了解,目前,30多栋老式高层住宅楼大多年久失修、消防设施破损严重,火灾隐患突出的现状令人堪忧。
防火设施良莠不齐
在道里区尚志大街38号22层的居民楼里,1单元5楼门前的“消火栓”里什么也没有,小门半敞开着;2单元6楼虽“消火栓”小门关着,但里面什么也没有;而702室门前的“消火栓”里则堆放着杂物。在地德里电业小区303栋高层居民住宅楼6楼、13楼,“消火栓”里不是没有水带,就是堆放着报纸和饮料瓶等杂物。一些高层住宅楼的居民说,就是楼层的“消火栓”设施齐全,平时也是锁着的,不知谁保管钥匙?也不知怎么使用?应急时就是“抓瞎”。据调查,在老式高层住宅楼中,有些必备的消防设施情况较好,基本符合要求,而其他项目的消防设施情况则不容乐观,有的老式高层居民住宅楼则成了消防“裸楼”,什么都没有。
老式高层住宅隐患多
据统计,从哈市火灾形势分析,60%以上的火灾属于居民住宅火灾。年久失修的老式居民楼更是火灾的主要发生地,其中一些老式高层民用住宅普遍存在建筑消防设施匮乏,楼内消火栓丢失或损坏,疏散指示破损严重,缺少灭火器等问题。加之楼层高不易逃生等特点而成为火险的集中地。
防火设施仍需完善
据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士介绍,高层住宅情况比较复杂,高层住宅中又包括“下挖上接”的,楼层高为8至12层间的小高层。又据市规划局规划处有关人士介绍,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对楼体间的防火间距有明确规定,例如,新建建筑物的山墙与相邻住宅有窗山墙相对的间距,要求不小于6米的防火间距等。至于室内公共空间防火设施应设置什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则归消防部门负责。据市消防支队高层科有关人士介绍,高层民用住宅楼必备的消防设施应有消防栓、灭火器、喷淋和烟感等自动灭火器材,消防电梯和疏散指示系统。
针对老式高层住宅楼存在的问题,哈市将展开普查,重点检查高层住宅楼的安全出口、公共走廊、楼梯间有无堆放杂物、擅自封闭的问题;消防设施有无缺损、失效的情况;疏散通道有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现象;是否按规定配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材等。同时,提醒居民,出现火情,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要轻易使用自救绳和缓降器,紧张中更容易出现危险。应先报警,发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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