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4个课时——广西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每周或者隔一周上1节安全教育课。对于中职学校,安全教育课从学生入学至毕业为止,规定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开设好安全教育课程。从2001年起,广西中小学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2003年起,《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2007年起,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发放《安全教育》教材。2012年7月,广西教育厅明确将安全教育课列入中职学校的必修考查课。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广西将安全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的必修课程。
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广西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每周或者隔一周上1节安全教育课。对于中职学校,安全教育课从学生入学至毕业为止,规定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高等院校安全教育课的学分和课时总量由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而定,但不能少于1.5个学分和24个学时,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考核和测试,成绩录入学生总成绩,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后才能毕业。
将消防知识纳入安全教育教材。在广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教材中,消防知识均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各学校也将传授消防知识、体验火灾避险、掌握“四会”技能等,作为特别重要的内容进行课堂教学和应急演练。
落实安全教育教材经费。从2008年起,广西本级财政每年安排6000至8000万元,统一采购地方课程的教材,免费发放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新版《中小学安全教育实验教材》每年采购经费为1800万元。
落实安全教育师资。中小学的消防安全教育,由班主任老师主要负责,由法制副校长、政教(德育)主任、教师负责,不定期聘请消防官兵到学校上消防专题课程或讲座。截至2013年11月,广西共有627所大、中小学校聘任现役消防官兵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目前,广西各级各类学校持续有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有力确保了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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