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2005年2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对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如下要求:一要提高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认识。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加强生态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并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三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资金的投入和管理。要求各级政府把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明确省级投资每年每公顷林地达到2元,市、县两级投资每年每公顷林地不低于2元的分级投入标准。四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和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做到规范管理,强化培训。五要做好旅游景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旅游景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并将一定比例的景区门票收入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六要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支持力度。七要加强森林草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途径和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规以及防扑火的有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2005年2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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