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2月15日召开的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吸取阜矿集团“2.14”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力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要坚持以防治瓦斯事故为重点,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严防煤矿违章生产、超能力突击生产造成特大事故,同时要认真做好节后复产期间的监察工作,严把煤矿节后复产关,防止煤矿在节后复产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针对节后交通运输流量大的情况,要切实加大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局面。
(四)加强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针对近期水上事故多发的情况,要加大水上交通和各类船舶的监管力度,同时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运输企业、运输船舶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防止发生水上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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