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日前,贵州省消防总队签署命令,给在“8.19”跳楼救援事故中勇救轻生妇女的铜仁市碧江区百花路消防中队中队长助理贺兵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授予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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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9日中午11时59分,铜仁市碧江区消防大队119接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开发区某酒店7楼有一名妇女欲跳楼自杀,请求消防官兵前往救援。大队官兵到场后,发现该轻生女子站在酒店7楼的窗台外(离地面高度约30米)摇摇欲坠,割腕造成现场四周血迹斑斑,厌世轻生态度强烈,极不配合救援人员施救,并扬言要与施救者同归于尽,随时都有跳楼自杀或因失血昏迷坠楼的危险,情况万分危急!紧要关头,参与救援的碧江区消防大队百花路中队中队长助理贺兵不顾个人安危,舍生忘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冒着生命危险飞扑勇救轻生女子,成功挽救了轻生女子的生命,功绩显著,作出了重要贡献,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广泛传播了社会正能量,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赵翔针对此次救援行动作了批示:“请厅政治部核准事实,大力宣传。请消防总队、刑侦总队、治安总队分别前往看望慰问”,铜仁市委书记刘奇凡同志在知道该救援行动后批示:“此次消防官兵的成功营救行动,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展示了合作精神和英勇气概,值得表扬”。(来稿单位:铜仁市碧江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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