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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全面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08-12 09:26 出处:中国消防在线 作者:梁晓东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部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支撑,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维护火灾形势稳定、遏制重

慧聪消防网讯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部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支撑,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维护火灾形势稳定、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着诸多新考验和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这个核心,强化机制创新,运用现代管理手段,着力实现对执法活动的精细化管理,促进执法公正,缩小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的差距。

一、创新执法理念,实现监督队伍依法行政

现行的消防监督管理理念总体上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行模式,以服务公众为导向的警务理念尚未确立或未得到切实贯彻,作为消防监督部门应以隐患的整改消除为最终目的,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广泛的教育整顿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让监督执法队伍明白“权为民所用—因为权是民所给”、“利为民所谋—因为是为民掌权”、“情为民所系—因为人民的信任与期待”,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洞察民情,从人民群众反响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社会最关注的执法薄弱环节做起,把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是拓宽服务渠道。要紧紧围绕为民、便民、利民,做到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可以推行“一线工作法”,即实行领导在一线指导,干部在一线工作,政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经验在一线推广。对消防执法过程中的各项制度进行系统整理,把执行过程中效果理想、基层和群众感到满意的,继续予以保留或进一步充实、完善;在执行中还存在不适宜的问题,或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予以修订或取消;还没有建立制度的“空白点”,督促尽快建立。

三是落实良性互动。勿庸置疑,“互动”亦可称之为“参与”,意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广泛吸收社会单位、个人参与决策、计划、决定、执行的过程。对此,监督执法队伍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体现开放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实行过程开放、手段多样、与民合作、使民参与,从单一的行政型管理向综合参与型转变,使广大民众成为火灾防控的得力辅助力量,建设起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

二、创新执法机制,实现警民关系和谐共振

执法观念的创新,必须以机制创新为前提,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工作方法创新为表现形式,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实际工作中,要紧紧围绕部局出台的《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五项机制、34项制度,全面树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服务便捷、监督制约”的消防行政执法新理念。

一是机制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传统的一些执法机制存在的弊端和缺陷暴露无疑,如部分监督员“重监管、轻服务”,以管理者自居,极少数仍有特权思想,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既无益于警民双方的互动,工作效益的提升,也无助于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己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消防监督部门要以改革发展的理念,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机制体制,创新优化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效果。

二是制度创新。要本着执法为民,群众至上的指导思想,从合法性、适用性、有效性等角度,按照《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及三部规章要求,及时制定针对行政审批、建审验收、自由裁量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的相关规定,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等违法违纪空间,防止个人背后“暗箱”操作,任意更改执法文书、任意降低处罚标准等执法随意性,因个人意志导致的不公、不廉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全面实行“阳光作业”,以制度规范事,以制度管住人,不断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方法创新。当前,消防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执法方式己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改进工作方法,转变落后观念,建立新型体制,履行消防职能,积极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比如发挥消防服务窗口的作用,在流程、时限上挖掘潜力,强化现场主动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限时办理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减少中间环节,全面实现消防执法“服务便捷”的最终目的。

三、创新监督制约,实现执法活动跟踪问效

孟建柱部长指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本要靠广大民警认识的提高与行动的自觉”。当前消防执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监督制度不健全。抓执法规范化,须先立规矩,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用标准化推进规范化。

一是拓宽内部民主监督制约机制。要把“权限法定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贯穿执法工作的始终,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把消防执法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执法单位和岗位,坚持领导把关、职能部门审核的工作程序,对每一个执法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要建立以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质量考评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定期开展内部执法大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发现问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真正做到消防行政执法权限确定化,消防执法责任明晰化,消防执法程序公开化,消防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警务公开是加强外部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保证,也是强化执法效果、取信于民、普法于民的重要手段。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公布廉政建设规定,聘请社会消防执法廉政监督员,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征询意见等形式,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通过公开执法,一方面可以使具体消防法律问题得到顺利解决,提高了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公安消防机构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使整个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能够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流程透明、公开,有利于克服、防止滥用执法权力情况的发生。

三是创新应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集信息公开、业务受理、业务审批、举报投诉查处、单位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教育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强化执法行为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环节,使各项执法活动实现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真正体现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全面推进当代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创新考核奖惩,实现执法队伍人尽其才

警力有限,警能无穷。在“以人为本”的多元化时代,消防事业发展的最终竞争力来自人的因素,人的工作做好了,消防工作就能出成绩,就能出效益。“奖优罚劣,好坏有别”,才能激发消防监督队伍的执法热情和动力,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一是以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先进典型对激发监督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有着强劲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所以,我们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意识的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学得起、叫得响、立得住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工作精神、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武装、引导广大消防监督员,用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高尚的品质教育、鼓舞、感染消防监督员,通过与强者为伍,典型效应派生的群体效应,自找差距,形成“你追我赶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赏罚并举促进人尽其才。要建立完善的赏罚考核机制,营造一个“有为才有位”的用人环境,激励有为,淘汰平庸,对于成绩突出的消防监督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休假、福利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对于属个人取得的成绩、荣誉,在其职务(职级)晋升时要考虑进行相应的加分。而对于工作平平、责任心不强甚至于出现问题的消防监督员要进行通报批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时限督促其整改,到期复查,如继续工作无作为,则要坚决调离岗位,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科学用人路子,切实做到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会干事的有地位。

三是以从优待警解决后顾之忧。消防监督员的归属感、责任感是激发其内在潜能的持久动力。实际工作中要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工作上关照,特别是对随军家庭的安排、家庭生活困难的照顾、子女入托入学、伤残军人的帮助、干部转业安置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温暖,切实为消防监督员解除后顾之忧和实际困难,为他们以队为家、安心工作提供良好条件。消防监督员尝到的甜头多了,易于激发他们的不断进取精神和内在潜能。

在新时期,消防机构应创新工作思路,建立精细化的运作机制,完善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项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全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消防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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