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沈阳消防部门依法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五家单位予以查封。
大食代餐饮有限公司(沈阳)地下美食广场位于和平区中华路15号地下一层,原先是一地下停车场。该单位改变原地下停车场用途,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装修并投入使用。地下美食广场有200—300个用餐座位,缺少地下通向地上的安全出口,广场内缺少应急疏散指示标志。
沈阳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原金座地下商场。原来也是一个100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后将其中的7000平方米改建为商场从事商业经营。该地下商场疏散通道宽度不足,防火分区未形成,指示标志不足,自动报警设施不合要求,被局部查封。
位于青年南大街西侧的富园健身会所,无自动灭火喷淋系统,经营者为逃避检查,将顶棚钻孔后插上喷头企图蒙混过关,被检查人员识破。同时该单位燃油取暖炉设于楼下,锅炉和储油箱同处一室,照明灯无防爆装置。
位于南八马路太原南街的九龙浴足会所,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房间未上消火栓,二楼大厅的安全出口被防盗门锁死。检查人员当即责令清退浴客。
太原街北二路附近的金运演歌厅,一进门就是一个毫无安全保护措施的燃油炉,三层楼只有部楼梯且宽度不足一米,通道两侧的袋形包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上述五家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严重,起火后极易造成群死群伤,被消防检查人员当场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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