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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开业前勿忘消防安全检查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05-30 16:02 出处:鞍山日报 作者:费文鹏 陈智博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近日,即将从事饭店经营的市民李先生来电咨询,饭店开业前是否需要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应提前准备哪些手续。29日,公安消防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就此进行解答。

慧聪消防网讯近日,即将从事饭店经营的市民李先生来电咨询,饭店开业前是否需要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应提前准备哪些手续。29日,公安消防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就此进行解答。

据介绍,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都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场所经营者需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此外,场所内的员工需具有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自受理之日起,消防部门将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行政审批后,通知该单位取回法律文书。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消防部门会做出同意或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消防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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