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近期,榆林市燃放“孔明灯”现象较为普遍,对消防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坚决遏制节后辖区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工作,近日,榆阳区消防大队持续对辖区重点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辖区销售“孔明灯”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几天共收缴“孔明灯”2万余个。
“孔明灯”又叫许愿灯,是在一层薄纸质里面用细铁丝搭个架,在上面绑上一块燃料,利用冷热空气对流原理,使之迅速升上高空。据说是诸葛亮发明的,原用于军事。“元宵”节期间,市民燃放“孔明灯”祈福的现象十分普遍。“孔明灯”燃放时,外焰温度高达300℃,而一般的纸张可燃温度是130℃,普通的木材燃点在250℃到300℃之间。一旦降落在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油站、仓库、厂房等处,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消除“孔明灯”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榆阳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坚持每晚对世纪广场、阳光广场、凌宵广场、无量殿等几处比较集中的“孔明灯”经营、燃放点进行巡逻,对现场经营户销售的“孔明灯”进行查扣,对一些欲购买“孔明灯”的群众进行劝阻。截至目前,榆阳区消防大队共收缴“孔明灯”2万余个。
据悉,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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