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全省消防安全,1月1日,陕西省消防总队印发《全省“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以“两个确保”,即:“确保今冬明春全省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省火灾形势稳中有降”为目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各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方案》要求,1月7日前,各级消防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统一协调指挥;1月10日前,各支队、大队向当地政府上报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报告,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队站、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建设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同时,将评估报告一并抄送总队。
专项行动期间,要量化以整治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工作任务,1月、2月、3月份,平均每名消防监督员消除火灾隐患不少于100条、70条、150条;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在元旦、除夕和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重新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单位“户籍化”建档率必须达到100%;单位“三项报告备案”率必须达到100%;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两会”涉会场所,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修订各级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现场勤务保卫方案;1月底前,各支队、大(中)队对辖区重点单位预案全部修订一遍,制定“两节”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和本地“两会”涉会场所应急处置预案;项行动期间,总队、各支队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6次的实战演练;各大队、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实地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总数的30%;严格落实警力下沉,选拔业务素质过硬、指挥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基层大、中队,配齐配强攻坚班组人员;强化执勤车辆装备配备,优先把先进实用的器材调配到基层中队,主战消防车、大功率排烟和破拆器材、攻坚组和个人防护装备必须按标准配齐配全;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器材装备操作应用,对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实地排查,及时维护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立完善与供水、环卫部门的联动机制;利用中央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地方主流媒体,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宣传,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楼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开展“下基层、进单位”等各类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总队、支队主、副班全勤指挥、各级值班备勤和本地“两会”现场驻点保卫人员100%落实。总队“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指挥部将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半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联合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于元旦后、春节前、“两会”前组织对各地开展三次联合督察;各支队每月要对所属部队分别进行不少于4次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总队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对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统计数据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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