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十八大”消防安保战打响以来,云南立足实际,积极创新,建立起网格化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形成了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以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为重点,制定出台了3个《网格化管理工作暂行标准》,明确所有街道、乡镇要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网格化宣传组织和工作机制。各地政府将网格化宣传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内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规定每季度召开网格化宣传工作联席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年底与社会综合治理和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一并对辖区各街道、乡镇进行考核,评比表彰一批网格化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消防部门实施辖区分片包干联系责任制,指导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落实网格化宣传工作。
同时,云南各地乡镇政府分别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单元,划分大网格,成立网格化宣传工作机构,制定阶段性宣传工作计划,定期派出督导组检查指导辖区网格化宣传工作。全省138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3536个农村村民委员会分别以居民小组和村民小组为单元,划分为中网格,建立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为依托,由1至2名委员牵头组建义务或志愿消防宣传队,在开展日常巡逻时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居民小组以居民小区、楼院和社会单位、场所为单元,村民小组以5户至15户为单元,划分小网格,以责任心强、群众威望高的党员、退休干部和单位管理人员担任辖区或单位消防宣传员,通过宣传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消防宣传培训,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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