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务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运城市、县两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建立“七项”工作制度,构建“层级明晰、条块结合、全面覆盖、机制健全”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一是逐级分包制度。市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分包“大网格”;乡镇、街道办领导分包“中网格”;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二是联防联治制度。各乡镇、街道办要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一网四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三是定期检查制度。乡镇、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四是隐患处理制度。对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街道安监办,乡镇、街道安监办督促限期整改。五是联席会议制度。乡镇、街道办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消防大队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六是宣传服务制度。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办、社区(村)要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培训。七是信息报告制度。对三级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及时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门店、家庭工厂、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帐,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楼,楼不漏户”,采集的信息要通过三级网格逐级报告,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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