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因怀疑邻居在1994年焚烧自家的玉米秸秆,多年来耿耿于怀,2008年两家大打出手,并对簿公堂。经法院调解两家达成赔偿协议,但部分协议内容迟迟不履行,两家仍矛盾重重。近日,兖州法院执行法官终于彻底化解了这两家18年的积怨。
“你再怀疑我,我就揍你”
2008年6月23日下午1点多,山东省兖州市大安镇某村年近60岁的邢老汉在自家门口倾倒水杯茶根,正巧碰见女邻居刘兰在其家门口种蔬菜。刘兰指桑骂槐地嘟囔“还是自家有地好啊,以前种的棒子还没收,就被人点火了。”邢老汉想起早在1994年刘兰家玉米秸秆被烧,刘兰总是怀疑自己烧的。因为这件事,两个月前两家才闹了一次,刘兰母子打伤了自己的儿子,双双被派出所行政拘留五天。未想到她又旧事重提,不由得怒火中烧。带着口头语(脏话)说道“你再怀疑我,我就揍你”。两人相互对骂起来,刘兰随手拿起了铁锨靠过来,邢老汉则回家拿出了大约一米长、五公分粗的木棍,双方对打起来。
听到吵闹声的两家家人纷纷赶来,其中刘兰与大女儿张丽夺过邢老汉的木棍朝他身上乱砸,邢老汉则抱头蹲在地上,刘兰的儿子张壮赶来,也朝邢老汉身上乱踢。邢老汉的妻子和儿媳王芝也赶来拉拽张氏姊妹,并拨打报警电话。张丽则用木棍砸了王芝腰部几下,两家打成一团。接到报警的110赶来,将双方拉开。
邢老汉和儿媳王芝被送入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邢老汉胸、腰外伤为轻伤,导致肋骨骨折,属九级伤残。王芝腰部损伤为轻伤,导致腰椎骨折,属九级伤残。住院期间,通过本村干部调解,刘兰家送予邢老汉家住院费6000元。但双方就其余损失无法协商。
耍泼抵赖,拒绝赔偿
2008年8月,邢老汉和儿媳王芝按刑事自诉案件将刘兰、张丽和张壮告上法庭。双方剑拔弩张,尤其是张壮胡搅蛮缠、拒不承认参与打人,法院决定将其逮捕,羁押40天后张壮低头认罪。经法院调解于2008年11月3日达成协议,刘兰、张丽和张壮当场支付邢老汉和王芝20000元,余款25000元于2009年5月1日付清,邢老汉和王芝撤销对三人的责任追究。但该余款25000元此后再无音信。2009年6月份,邢老汉和王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后,刘兰、张丽和张壮非躲即藏,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藏猫猫”,张丽和张壮借口外出打工常年不归。期间,执行法官将三人的存款、住房、车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查询但一无所获。
2012年春节前法院执行局趁临近春节民工返乡潮之际,终于在2012年1月16日将刘兰和张丽母女堵在家里。刘兰自持是老年妇女,耍泼抵赖,执行法官当场决定对其住所依法搜查,并依法对刘兰进行拘留。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对其反复做思想工作,并告诫刘兰如果仍执迷不悟,将依照“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刘兰终于低头认错,并与邢老汉家达成执行协议,执行款25000元已履行到位。双方紧缩了18年的邻里之手终于又握在了一起。
法官点评:邻里有误解,大家说出来
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永强介绍,邻里之间因为纠纷、矛盾到法院诉讼,这些纠纷其实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例如邻居建盖民房屋顶的高矮、门前排水沟、遮阴遮阳、漏雨透风、外出通道、挤占他人宅基地等等。这类案件大都难以调解和下判,判决生效后因双方隔阂较深,也难以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对此类案件,尽力说服教育、劝解、调解。如果穷尽所有执行方法仍然抗拒执行的,则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甚至按“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法官奉劝那些纠结于鸡毛蒜皮、蝇头小利的执行“老赖”,退一步海阔天空,要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
古人云: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非常密切,处好关系十分重要,关系和睦了则能相互照应,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否则,相互拆台、相互诋毁,则像在门口放了一颗“定时炸弹”,有百害而无一益。
邻里之间如有误解,一定要及时、主动地消除、解决,自己不便说,可以找社区村居的干部、老人等帮助解释化解,不要相互猜忌、越陷越深。那些住进高楼大厦的居民,不要把大门关得严严实实,年节周末的时候经常走动走动、串串门,认识认识,联络一下感情。(本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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