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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千万别再干!张某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致5人死亡,将获刑7年!
据@北京检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失火罪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9月20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张某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致楼上5人死亡。
肇事者涉嫌失火罪,将获刑7年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类似案例:3人死亡!均为刚复工上班!
8日晚,记者联系到事发小区所属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死亡的3人为2男1女,包括一对夫妻和他们的老乡。3人均从事配送工作,7日到达上海后,当天白天还曾上班,不想却在当晚遭遇不幸。
电动自行车爆炸视频集锦
这件事,千万别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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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5月10日晚上,四川省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起火事件,造成5人受伤,里面还包括一名婴儿。
从网传监控视频中看到:一电梯内有五人,一男子扶着一辆电瓶车,电梯关门瞬间,电瓶车起火,电梯内被火光浓烟包裹。
电瓶车推进电梯后起火,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2020年8月8日晚上11 点半,广西南宁某小区,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进了电梯,电梯门刚刚关上,突然车尾下面开始冒烟,之后火着了起来,从电动自行车开始冒烟,到整个电梯厢被浓烟包裹,前后仅仅用了4秒。
由于当时电梯已经启动,该女子最终将车辆拉出至6楼走廊。万幸的是走廊上的喷淋灭火装置迅速启动,物业人员也迅速赶来将火控制并报警,该起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电动车入楼最高可罚10000元!
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猛于虎。尽管在各部门持续的宣传下,在住宅内及楼道处,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大大减少,但从数据统计来看,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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