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CFIC2018中国消防安全产业大会注册报名2018(第十一届)消防行业品牌盛会专家用户评审
上月初,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接到商户举报,在武昌区汉街壹号公馆小区,商户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时遭遇乱收费,甚至有人打着消防局的名义收取不存在的“审核验收工程费用”。此举严重损害执法部门形象,直接侵害商户利益,到底是何人如此大胆,其手中又拥有什么“特殊权力”?
连日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联合楚天都市报,展开了为期一周的深度调查,为广大市民揭开其中黑幕。
物业人士向商户
推荐消防施工单位
2016年底,市民黎涛在武昌区汉街壹号公馆买了一个门面,面积近150平方米。为方便做生意,他把隔壁门面租了下来,该门面也接近150平方米。两个门面打通后,总面积未超过300平方米。今年5月初,黎涛邀请同学来做装修。打通两个门面需要砸掉中间一面墙,墙体上的消火栓要移动,加上吊顶需要移动喷淋、烟感系统,这就是他装修时面临的“消防工程”。黎涛介绍,小区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找到他,向他推荐了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记者与武汉消防调查人员走访时,还有三家商户也反映了类似问题,即小区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向他们推荐了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江岸区永旺梦乐城,有商户反映在装修过程中,永旺梦乐城指定了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据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调查,商户装修时物业公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现象,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住宅小区商业门面及写字楼普遍存在。对此,汉街壹号公馆小区物业、永旺梦乐城方面解释,这么做是因为有些商户贪图便宜,请了不具备资质的队伍施工,一旦个别门面消防工程施工质量不过关,将影响大楼整体的安全。
“阴阳合同”作怪
实际交钱大于合同金额
6月初,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调查人员与记者多次来到汉街壹号公馆小区实地走访,调查“消防工程乱收费”一事。
商户黎涛说,他去汉街壹号公馆物业前台询问消防工程怎么弄,对方让他联系左某,称左某系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告诉我,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最好找指定公司,所有流程可以全部搞定,包括打点消防大队的领导,整个费用加起来需要3.2万元。”然而,没见到施工公司,他有些不放心,也不愿把钱交给左某。于是,左某找来施工方丁某,表示今后有事可以联系丁某。
5月8日,黎涛与丁某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写明该工程包干承包总价为1.7万元。但按双方口头约定的3.2万元,黎涛当天交了首批工程款2万元,他仔细一想又有些不放心,于是让丁某在合同背面写下了收到2万元工程款的收条。
汉街壹号公馆另一商户樊强反映,他租的门面有100多平方米,也是在左某介绍下认识了丁某,合同写着商户消防工程包干承包总价1.3万元,他实际支付了1.5万元。由于合同金额与实际交钱不一致,樊强留了一个心眼,将丁某收钱的画面录了下来。
为何实际交的钱大于合同总价?黎涛说:“合同上只让写1.7万元,我也没办法。左某说其他钱需要打点消防大队的领导。”至于多收的钱是否真用于打点,黎涛表示并不清楚。
合同出现奇葩条款
竟然有“消防局审核验收费用”
在黎涛、樊强提供的消防工程合同里,承包方(乙方)均是丁某,其由小区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介绍。
记者注意到,两份合同的条款十分接近,在承包范围中均写道:“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此,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武昌区消防大队人士都很诧异:“消防局审核验收还收费用?政府部门为企业、市民服务,消防局的审核验收一直都是免费的,绝对不收取任何费用。”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安部2015年8月印发的《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明确规定“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黎涛的商户面积不足300平方米,樊强的商户才100多平方米,压根就不需要消防部门来审核验收。
对此,黎涛表示很无奈:“我是个外行,哪知道这些呢?”他说在施工过程中,有一次让工人检查施工情况,结果工人说漏嘴“你这都无所谓,又没超过300平方米,根本不需要消防大队审验,物业说可以就可以了”。听到这句话,黎涛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自己找人施工
物业人士也收了钱
6月初,在汉街壹号公馆调查过程中,还有另外两名商户反映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直接收了他们的钱。
商户邬刚介绍,他的门店面积约85平方米,中间做了一个夹层,加起来也就100多平方米,左某以消防工程装修和打点为由,通过微信收取了他1万元。邬刚现场出示了1万元的微信转账记录,时间是今年1月16日。邬刚说他曾请做消防工程行业内的朋友对其所租门店进行评估,仅需安装几个喷淋和烟感,费用不超过2000元。
“邬刚这个门面,左某毕竟找人帮他动了一些消防施工,可我的门面是我自己找的施工队呀!”商户程磊说,他租的门店面积约290平方米,今年1月开始装修,涉及到的消防工程包括喷淋、烟感和室内消火栓,物业消防主管左某曾推荐施工企业,还称“自己本身就是做装修的,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可以自己做消防工程”,但左某仍要收取相关费用大约2万元,程磊表示“这太高了,但愿意交个朋友”。经商议,双方最后约定交8000元。1月20日,程磊通过微信向左某转账8000元。1月22日,左某自称买了两条高档香烟为程磊打点,程磊又通过微信向左某转账1800元。
“你们的门面都不足300平方米,根本不需要向消防部门报审,你们知道吗?”记者问道。程磊、邬刚表示不知道。程磊说自己的门面消防工程施工是他自己的队伍,严格意义上来讲,不需要向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和外面的消防公司交任何费用,但他曾多次向小区物业报审相关资料,一直没有通过,直到向左某交钱后,才开始动工装修。
邬刚补充道:“我们做生意耽误不起,这是租的门面,不营业每天至少损失上千元,比这大的门面损失就更多了。我们也没办法,只能盼着早点装修早点营业。”(应商户要求,文中商户均为化名。)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