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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厂发生火灾,相关负责人因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被警方拘留
记者5日从广东惠州市惠阳区警方处获悉,近日惠州市惠阳区秋长一工厂发生火灾,负责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救援时机,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以500元罚款。所幸最终消防赶到把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警方介绍,事发7月3日凌晨0时50分,惠州市惠阳秋长某工业园E栋5楼一工厂失火,在火灾发生30分钟后,惠阳警方才接到群众报警。
经警方调查,起火地点为该工厂车间内的烤漆房,火灾面积达600平方。火灾发生后,工业园物业管理处立即致电给该工厂主管彭某本(男,41岁,江西省吉安县人),彭某本到达现场后惊慌失措,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导致延误救援时间近30分钟,最后还是附近群众拨打报警电话。
随后秋长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嫌疑人彭某本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讯,嫌疑人彭某本对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处置一事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彭某本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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