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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促进防火卷帘企业加速成熟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5-06-23 15:56 出处:www.fhmsccj.com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赢享中国·慧聪网消防行业品牌盛会投票进行中 2015年3月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对于广大安防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事件之一。众所周知,政府项目历来是安防企业的必争之

慧聪消防网讯赢享中国·慧聪网消防行业品牌盛会投票进行中 2015年3月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对于广大安防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事件之一。众所周知,政府项目历来是安防企业的必争之地,那么条例的出台会给安防企业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影响呢?

业内人士多数表示出了更大的信心,特别是领先企业普遍认为,条例的实施对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发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未来安防企业又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来适应条例的细节?哪些企业又会从中获得更大的收益?带着这些问题,本刊特邀请部分安防生产及工程企业,来一同分析梳理个中原因,以飨读者。

在国家反腐倡廉大形势下,作为一家有实力的合法、守法的公司,自然会欢迎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不仅仅是对安防企业,也是对所有参与以及准备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的一个更严格的约束。可以说,新条例是非常严格也非常“接地气”的。安防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发展速度快,准入门槛低,那么在其高速发展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乱象。政府采购项目金额高、影响力大,部分公司为了获得项目不惜采取一些非常规的竞争手段。在新的条例中,国家针对这些手段都进行了明确的遏制,并出台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总体来说,新的条例可以让安防企业把精力投放到提升自身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上去,提高行业整体水平,淘汰一些实力不足的厂商,从而达到治理行业乱象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从财政资金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范围、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政府采购的实施过程进行了明确规范,对于强化并规范政府项目采购的市场化管理将具有显著的加速作用。无论是对于安防企业,还是其他政府部门供应商的业务开展都会形成较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采购趋于全面公开透明的过程,市场竞争范围扩大,对企业竞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条例提出通过国家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标准,推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不但有效扩大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范围,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聚集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实现高效的信息交流。同时,条例还在多个采购环节中明确要求“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环节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项目信息、供应商资格、招投标信息、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营造的充分竞争环境,使产品及服务的竞争力成为业务的核心,竞争范围快速扩大。

第二,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与集中采购,加剧同质化竞争,规模效应将形成明显的成本优势。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对于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企业和产品,通过最低评标价法,价格作为竞争的重要因素将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的净化,需要企业快速变化适应市场的改变。一方面,独立采购代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岗位、职责的分离,即有效避免采购过程权利过于集中,又促进政府采购向专业化、系统化、集中化发展;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对采购机构的考核和评审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开展的采购监督检查管理,可进一步保障政府采购的规范开展。

第四,信用信息平台的启用,以及法律责任的落实,也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诚信经营,保障政府采购产品及服务的稳定供应。同时,通过大幅提高违法的成本,将影响着安防企业更加的规范和自律。

首先,条例结合新融资模式,安防运营模式面临新考验。实施条例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对此可以理解为: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来完成,由此可以看出,未来政府财政资金将从以“补建设”为主逐步倾向于向“补运营”为主,而相对于安防行业最重要的阵地——政府平安城市建设而言,政府的投入未来也会从对项目前期的建设投资转变为对项目后期的运营补贴。另外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PPP模式在政府采购中地位的逐步提升,可以预见的是,今后平安城市项目有可能纳入到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中去,部分适合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项目,则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以做到提升服务质量及效率、平滑财政支出压力、合理分担风险等。因此,未来安防企业需要更多关注研究PPP模式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并规划如何建立完善的收费机制,实现项目的初始投资和后期运营。

其次,政府采购要求提高,对企业的综合素质要求有相应提高。实施条例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由于政府采购要求提高,更加注重以结果为导向,这就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对采购的过程及服务结果能进行公开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重复建设,避免采购时不考虑后续的建设运营。由于目前的安防项目大多数都是大型的城市级系统,所涉专业性较强,且比较复杂,涉及到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对供应企业的综合能力要求比较“高大全”,不单单只是设备供应商、解决方案提供商,需要一个综合的服务提供商,对企业的综合素质要求也更高。

在条例中哪些细节是安防企业最应该关注的重点呢?

第一,服务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内容,在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中均有所体现,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将成为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产品,也将成为政府安防项目采购的一种形式。我国安防行业在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虽然不断向数字、高清、智能的方向发展并趋于成熟,但在商业模式上,政府采购的内容还是以产品为主,服务作为安防综合解决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以隐性的方式体现在方案中。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安防服务作为一项单独的政府采购内容具有了更多的可能。

第二,集中采购目录的实施与完善,以及技术、服务标准的统一,将促进安防行业进一步成熟完善,领先的行业解决方案的复制推广速度将加快。安防产品因其应用的特殊性,虽然还没有大规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是随着安防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的进一步成熟,技术、服务标准趋于统一,通过集中采购目录的纳入,将实现领先方案的快速推广。

第三,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的采用,大幅提升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入围门槛。首先,最低评标价法要求供应商具备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的要求,将使整体竞争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失去竞争机会;其次,综合评分法按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方式确定,对供应商的要求将会涉及企业资质、产品性能、技术实力、服务能力、产品价格等诸多因素,在重大典型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入围门槛将更为突出。

上面说过,目前安防行业存在一些乱象,针对这些乱象的投诉也非常多,可以说一个大的平安城市或者智慧交通项目,质疑和投诉是肯定会出现的。新条例中第九条明确了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予以回避。社会在转型期中,确实会出现一些利用裙带关系来获得优势的情况,甚至有些犯罪分子会编造一些社会关系,来对一些销售人员实施诈骗。新条例明确限制了这一点,相信会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新条例颁布实施之后,这些行为将会得到约束,条例第四十二条还规定了采购人也不得像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说明,约束了采购人的行为。同时专家方面也受到了第七十五条的约束。说通俗一点就是供应商想绑架客户不行,客户故意想帮你,也不行,专家不同意,去做专家的关系,还是不行。

这条路走不通了,那么供应商还有两条路,一条是协商报价,还有一条是低价冲标,中标后再修改合同或者替换产品。还有一些供应商,钻法律的空子,把项目化整为零,降低每个包的金额,规避招标。新条例在第八章中把这些行为总结得很到位,法律责任也规定得很清楚,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个条例把现在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得入木三分,提出的防治措施也是一针见血,这就是为什么说这个条例非常“接地气”的原因。通过对这个条例的分析和学习,我们可以发现国家是真下了功夫来研究现实问题的。其实这份条例不是针对安防行业,而是对所有政府招标采购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的一个约束。当然,安防行业刚起步不久,还存在一些乱象,这个行业里的从业人员和厂商就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避免触犯法律。

首先应关注政府采购法第二条中的服务,即: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这一相关政策自2013年9月已经连续出台数个。新崛起的民用安防领域的应用:包括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慧社区、居家养老等都可以纳入到统一的社会公共服务范畴,采用政府购买方式来建设和运营。这对专注于民用安防领域的安防企业应该是一大利好。

其次应关注第四十七条中的合同,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今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逐步深入,政府采购合同的规范性会更加重要。在条例施行前期,1月19日财政部印发《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对PPP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更好地支持PPP的实际运作。财政部还将在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出台主要行业领域和主要运作方式的PPP项目合同标准示范文本,以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统一合同共识、缩短合同准备和谈判周期,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由此可见,无论是PPP项目还是其它类型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在政府的推动下都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有章可寻,有法可依。安防企业参与的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建设都会涉及到政府采购金额巨大的建设运营项目,因此密切关注相关条例的后续配套政,并积极参与到地方政府规范化合同制度工作中去,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合作中纠纷的发生,降低企业风险。

哪些安防企业会更多受益于条例的实施,为什么?

综合能力较强的安防服务运营企业会更加受益。《条例》强化了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规定采购人应当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采购标准应当依据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确定。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应当严格把关。这些规范化的措施将对企业各方面综合能力较强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拥有资金、技术、核心产品和实施运营优势的综合型企业将更能够在政府的公共服务采购上建立优势地位。

资金雄厚、融资能力强的安防企业会更加受益。未来,为了降低政府债务,政府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正大力倡导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而安防企业所涉及的政府项目由于投资额巨大,因此会更多采用BOT、PPP等模式,这就需要参与企业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级的投融资体系,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手段,破解资金难题,实现政府与企业互利共赢。

条例颁布的目的,是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同时,让供应商把精力投放到提升自身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上去。一般较为公平的公开招标项目,最终的中标厂商都是技术实力强,产品价格适中的。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规定了最低评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对于安防行业来讲,因为有一些国家强制标准,所以可以认为是“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可以预见,大多数时候还是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由此可见,该条例的实施会惠及国内的主流安防厂商,如海康、大华、宇视等等,而对昂贵的国外高端品牌和技术含量不足的小品牌不利。

安防行业是市场竞争充分的行业,目前处于市场主流地位的厂商均是在市场快速变化的过程中,不断转变调整,适应市场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获得的领先市场优势。实施条例的推出,将提高政府采购的市场化管理水平,具备领先技术实力、完善支撑服务能力、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综合安防企业会更多受益于条例的实施。同时,随着安防行业与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引入,具备强大研发实力和深厚技术储备的安防企业竞争优势将愈发明显。

政府项目一直都是安防企业竞争的要地,对于政府采购行为的进一步严格规范,您是否认为这会给涉足其中的安防企业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呢?

是竞争的同时也是机遇。政府采购行为的进一步严格规范,有利于整个安防行业形成一种积极向上、优胜劣汰的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把一些恶性竞争企业、及在技术、资金、履约能力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挤出竞争行列;同时由于政府法律法规对采购方面的进一步严格化、标准化、公开化,也导致项目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竞争会更加激烈,企业的细分领域及业务区域会逐渐拓展。特别是未来PPP模式的应用,会让更多企业联合起来形成一种既是竞争又是合作的关系。

政府项目作为安防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长期处于充分竞争状态。政府采购行为的进一步严格规范,只是促进产业发展的催化剂,对安防行业的优胜劣汰发挥了加速的作用,对于安防行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条例的实施给安防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主要来自以下几点:

1)资金管理更加严格,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管理,意味着工程项目流程更加规范,科研、设计、评审、招标、施工建设、验收等流程将不可或缺,涉及的面将更加广泛,具备综合实力强的安防企业将更具竞争力。

2)对供应商的要求和产品的技术、质量、服务、安全有更高的要求,将增加供应商生产和制造的成本,大型厂家在不断提高生产的工艺和控制采购的成本,降低成本,在价格不断下降的安防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仅靠价格优势生存安防生产的厂家的空间将不断的缩小,技术创新的安防企业在安防的利基市场中将受到青睐。

3)未来的政府的安防业务采购可能是云视频服务的采购,未来安防企业需要更多咨询、设计、规划、实施、运营和项目管理的能力,传统的采购+建设的模式可能会越来越少,采购中的服务和运营将越来越重要,意味着没有足够的运营经验和团队人才,未来在业务发展上将非常被动。

对于一个真正有实力的厂商,他最怕的从来都不是竞争对手的正面竞争,而是那些旁门左道的手段,而新条例对这些手段的限制可谓是一针见血。一个更加清澈的竞争环境,不但不会对一个真正有实力的企业产生额外的压力,反而会变成企业健康发展的动力。相反,对于那些习惯借势捷径的企业,新条例的颁布显然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压力,而且这种压力是来自法律的,不容抗拒的。

条例的出台一定会带来相应的变化,贵企业会从哪些方面着手来适应条例实施所带来的不同局面呢?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作为一个城市级安防服务提供商需要为客户提供持续、高效、稳定、安全的服务。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搞好企业一切工作的基础,需要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以打造高效率稳定的团队。

联合产业上下游,构建大安防联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借助专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完成公共服务提供的举措。在打破公共服务政府垄断、单一提供局面的同时,引导民间主体、民间资本多方参与,推动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并促成市场组织功能领域的拓展。未来的安防业务、智慧城市业务不单单只是一个系统,而是涉及到公众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政府为减少财政压力,将力推行PPP模式,我们国家现在开拓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只是公共财政契约化的一种初期的模式,是一种最基本的方法,而PPP公私伙伴关系则是政府购买服务下一步的延伸和拓展,它能更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发挥更大作用。这种公私伙伴关系是西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流模式,已经非常普遍,但在我国PPP还处于探索阶段,它属于一个新兴的领域,由于PPP项目通常规模较大,时间较长,需要联合产业上下游的力量联合政府共同建设运营。

政府行业作为海康威视业务占比最大的行业,在公司整体战略的推动下,很好的支撑了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条例的出台带来的变化主要还是体现在市场竞争开放的加速,为此,海康威视将继续以技术投入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厚实、诚信”的经营理念持续耕耘政府行业。在政府行业产品开发及服务开拓方面,通过加大智能识别、数据挖掘、深度分析等核心技术投入,加强业务应用,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保证持续稳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随着中国安防行业的发展与中国经济增长同步进入新常态,行业增长将向新的行业应用与视频内容服务转移,并在行业业务融合的加速过程中,催生出的新应用需求。为此,海康威视将依托领先的行业技术,强大的研发团队,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逐步实现从视频监控产品供应商向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再向视频内容服务商的转变,以不断满足市场变化的需求。

作为数字安防时代的领军企业,宇视科技要坚定不移地提升自己的技术实力,坚持“精工制造”的产品定位,以成为全球视频监控领域的领导者为己任。针对新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宇视科技首先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专心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在安防大洗牌的浪潮中,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不断的组织变革与管理改进,提供更多让客户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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