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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4-04-23 09:12 出处:证券时报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慧聪消防网讯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9.22,-0.21,-2.23%)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46 陈秀玉

201*****025 陈文团

3 01*****860 王秀束

4 00*****285 黄如良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红盛陈龙

咨询电话:0595-26929988

传真电话:0595-86395887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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