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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消防新规定 幼儿园应装火灾探测报警器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4-03-26 08:42 出处:河南法制报 作者:郭跃华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笔者在25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河南省拟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的存放和充电过程,居民住宅区要单独设置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在公共走道内违规充电拒不整改

慧聪消防网讯 笔者在25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河南省拟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的存放和充电过程,居民住宅区要单独设置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在公共走道内违规充电拒不整改的,可处以200元罚款;为及时发现火灾,并减少火灾损失,人员较为集中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小旅店等8类小单位、小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电动车违规充电可处200元罚款

近年来,因电动车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且火灾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一幢4层楼房内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充电时引发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2013年2月7日,信阳市浉河区居民楼发生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引发的火灾,造成4人死亡。

从全国调查统计的电动车着火引发的火灾看,充电时发生火灾的占80%以上,加强和规范电动车存放、充电过程的管理非常必要。

25日的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人大常委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的说明。

《决定(草案)》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统一规划和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居民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2009年2月1日19时,郑州市绿城广场南侧一栋在建高楼,8层到22层突然发生火灾。经查,是群众在绿城广场燃放的孔明灯引燃了该楼的安全网引发大火。

近年来,因燃放孔明灯发生的火灾事故接连不断,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孔明灯是现实火灾防控的迫切需要。

《决定(草案)》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燃放孔明灯,同时还规定了处罚条款,拒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的罚款。

幼儿园应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可在第一时间,通过声光报警信号,警告人们逃离火灾现场,国家标准《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已于2007年4月1日实施。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一般保护范围在30平方米至80平方米之间。据资料统计,大部分发达国家都积极推广在居民家庭和小型企业等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美国已有90%的住宅安装,住宅火灾的伤亡人数已减少78%。

《决定(草案)》规定: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小旅店等8类小单位、小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及时发现火灾,并减少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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