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历时2年,先后经过20余次修改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即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避让急救车产生交通违法不追究
《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优先通行,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在正常情况下,其他车辆应当让出最左侧车道;遇交通拥堵,难以让出最左侧车道时,应当按照执行紧急任务驾驶人的要求避让;因避让产生的压线、闯红灯、占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追究。
解读:好多驾驶员在交通拥挤时,不给或不知道如何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让行,导致抢险救灾最佳时机错失,因此,明确了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以及如何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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