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加强和规范消防经费保障工作,促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近日,《昆明市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标准》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
据了解,《标准》适用于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及经政府同意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经费保障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公安消防队专职承担火灾预防等消防工作的非现役人员。而消防文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消防宣传等辅助性任务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等消防工作的非现役专门人员。
《标准》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经费保障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将政府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专职队员保障方面,《标准》规定补充到公安消防部队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第一类每年每人5万元、第二类每年每人4万元、第三类每年每人3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人员工资参照当地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放心保)结合工作危险程度给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和个人共筹的方式缴纳,伙食补助费享受所在县(市)区公安消防部队义务兵灶别伙食标准,抚恤费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消防文员服装费按照每年每人不低于600元从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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