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1日通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火灾事故和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调查结果。两起事故均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火灾事故,对涉嫌犯罪的6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9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处分。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对涉嫌犯罪的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24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5月31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造成80个粮囤、揽堆过火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6月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近3年来该公司连续发生多起同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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