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市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山西晋城公安消防支队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三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等相关规定,结合晋城实际,制定下发了《晋城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规定》明确培训对象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负责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消防安全监测人员,建设工程设计人员,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监理、检测、维保等执业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保安人员和社会单位员工共十一类人员。同时对每类人员培训的重点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操作规范、管理严格,关于培训时间及消防培训合格证件的发放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初训时间为40小时,再培训时间24小时,每年一次。复训时间32小时,每三年一次,并对应该参加初训、再训、复训的人员进行了详细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由支队发放《消防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不得发放《消防培训合格证》,随下期培训班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培训。《消防培训合格证》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消防支队已经申请市物价局批复了相关培训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对培训工作的管理。
目前,各大队正在按照支队《规定》要求,全面部署新一轮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面消防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精彩评论